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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权力救济方式,在中国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各种新形势,我国的现有信访制度很多时候跟不上各种新形势的步伐,从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信访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给信访制度定位,把信访制度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对其进行重新思考和设计,已成为当务之急。可以明确的是,信访制度是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对了解民情、化解矛盾、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信访制度现今可以说正处于尴尬的境地,已不能完全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1995年《信访条例》的出台虽然使信访活动进一步合法化、制度化,但其规制功能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体现。同时,由于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一系列的新矛盾随之出现,从1993年开始信访高潮逐步形成,并在2003年达到高峰。信访到底是怎样一项制度?信访制度在现实当中应该如何定位?我们应如何完善我国的信访制度?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也激发了我们研究信访制度的兴趣。本文以信访制度的完善为主线,在对我国信访制度的概念、性质、功能、历史沿革和现状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并对比域外类似制度,力图寻找我国信访制度存在问题的根源,并探求其完善的措施,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阐述与信访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包括我国信访制度的概念、性质、特征、功能、历史沿革等,在文中可从这几个方面对我国的信访制度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第二部分介绍我我国信访制度的现状,先从现行《信访条例》入手分析,找出其不足并提出建议。再介绍中央信访立法与地方、部门信访立法的联系。并指出我国大量的信访工作依靠的是内部的政策、命令、通知等公文往来,而不是依靠法律。在体制上本文将会介绍信访制度的定位、信访机构、信访制度机制这三个方面,并指出其不足。最后还将说明信访与法治之间的冲突。第三部分将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对域外类似制度进行介绍,并与我国的信访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找出域外类似制度的进步之处,从而对完善我国信访制度提供有益启发。在介绍外类似制度时,本文将会从机构设置、职权设置、受理范围、工作方式进行一个中外比较,最后总结域外类似制度给我国信访制度带来的启发。第四部分是介绍对我国信访制度完善的一个具体构想,包括制定《信访法》、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设置信访终结决定制度、建立整体联动和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信息畅通机制等五个方面的构想,并阐述其建立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