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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人际关系是一种以网络为中介的新型人际交往关系。网络交往、网络技术和网民个体心理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是网络人际关系产生的基础。其中,网络交往和网络技术开辟了人际交往的新领域,扩展了人际关系的范围,凸显了人际精神交往,催生了新的交往方式。自我价值体现的心理,喜新猎奇的心理,情感表达的心理,则是个体心理因素在网络时代的表现。网络人际关系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开放性、自由性、平等性、匿名性、共享性。网络人际关系实现了个体间在人格尊严上的真正平等。网络人际关系与现实人际关系之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前者依托于后者又悖离后者,并对后者具有观念再造和实际重构之功。与此相应,既有伦理与网络实践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以既有伦理规范指导网络实践和评价网络行为,会导致各种矛盾。另外,主体自由与网络控制之间也存在着深层的矛盾。网络主体力图尽享“自由时空”,但是社会发展又需要网络控制,网络管理因此面临两难困境。网络人际关系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伦理难题,这些伦理难题均有其现实表现、产生根源和具体危害。难题之一是隐私权的侵犯,主要表现为侵害个人通信内容、收集他人私人资料赚钱、侵入他人系统获取资料、不当泄露他人资料等。难题之二是诚信的缺失,主要表现为虚假权威的肆虐和情感欺骗的盛行。网络诚信缺失的原因在于,快速发展的网络技术与滞后的网络道德规范不一致,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技术自身不完善。难题之三是情感的放纵,以网恋行为和网络色情最为触目惊心。针对网络人际关系的种种症结,需要对症下药,内外兼治。网络人际关系的外在调控主要涉及技术控制、制度保障、文化引导。技术控制指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如通过设置密码、数据防窃、防备病毒等手段防忠于未然。制度保障指制定和完善网络人际交往相关法规,建立和健全对网络行为的监管机制。文化引导则指加强网络伦理教育,提高网络文化的人文品位。网络人际关系的主体塑造,要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首先,要遵守网络伦理原则即无害、自主、尊重、平等互利等原则;其次,要明确网络道德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网络社会中的应用;再次,要以慎独和内省为主要途径,培养网络交往主体的交往能力和道德意识。只有外在调控与主体塑造相结合,才能使网络人际关系向着合理、完善、至美的境地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