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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沿着保罗·德曼的思路对黑格尔美学中的符号与象征问题作了继续探讨,第一部分先是论述了黑格尔《精神哲学》符号与象征理论背后所蕴含着的想象力的二元结构,继而指出在此结构的视域下,《精神哲学》与《美学》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的双向关系。一方面,《美学》的象征型艺术乃至所有艺术类型都是《精神哲学》想象力的补充和具体化。而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美学》整体上都受到《精神哲学》那里的符号与象征结构的制约,首先,这表现为在《美学》中黑格尔始终用符号等级的眼光来审视艺术媒介;其次,《美学》在艺术整体分析上也应用了《精神哲学》那里提出来的二元分析法(“理念”/“表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精神哲学》中符号的二元结构决定了《美学》艺术类型演进的整个框架,这既表现为《美学》由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到浪漫型艺术的转变的整体结构,也表现为象征型艺术中由不自觉的象征、崇高的象征到自觉的象征(比喻的艺术形式)的演化,并且象征型艺术内部的演进,毋宁正是《美学》整个艺术类型演进的预演,由此呼应了保罗·德曼以及后来研究者们“美是象征性的”的论断。第二部分从保罗·德曼对黑格尔符号思想的解构以及雷蒙德·戈伊斯对其解构针锋相对的反驳入手而转入对黑格尔符号与美学问题的进一步研究。首先指出了黑格尔正是在对指示词(“这一个”)的哲学演绎中,对符号的基本单位(词)的结构作出了深刻的哲学探讨,由此黑格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偏重于聚合轴的维度重新审视符号双轴的理论契机。最后,本文以黑格尔的这种聚合轴偏好解读了《美学》中典型性格论的“这一个人”命题,这也是对《美学》象征理论维度的进一步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