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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员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占有较大比重,是公务人员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基层公务员是党和国家各项法规、制度政策的执行者,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其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服务意识直接影响其履行国家赋予的公共管理职责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评价和满意度。目前,吉林省基层公务员普遍面临着工作量增多、群众维权申诉意愿强烈等问题,导致部分基层公务员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工作应付了事,工作效率不高。因此,如何健全完善基层公务员激励机制,激发其服务热情,使其真正树立服务理念,能够积极主动地、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已成为当前我国公共管理领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吉林省大安市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方法,对大安市基层公务员的激励机制运行现状进行了探讨。研究表明,大安市基层公务员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激励制度不完善、激励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导致激励效果不明显。为此,笔者提出一系列完善基层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措施,通过从实现“资源”与“人性”的统一、促进政府目标与个人价值相统一、提升基层公务人员的满意度来转变激励理念;通过增强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制度、提升培训制度的实际效果、探索公平可靠的晋升制度等措施来完善激励制度;通过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等方式来丰富激励手段。希望这些措施能够为完善吉林省基层公务员激励机制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