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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越来越成为政界、学术界关注、研究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发展经济学尤其是土地经济学研究的重点课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和发展农民民生福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农业发展、推进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文件,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自发、自愿参与十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土地自由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保障粮食安全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快速转移和新型城镇化、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制度备受关注和质疑,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问题的研究,努力为拉萨市乃至西藏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提供相关的参考建议。西藏自治区位于祖国的西南边陲,既是以藏民族为主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又是经济社会欠发达的集中连片特殊类型的贫困地区。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党和政府时刻关注着西藏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社会发展进步。从和平解放初期的暂不土地改革到百万农奴翻身,集体公社联营,再到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每一时期都倾注着党和政府对西藏人民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百万翻身农奴生活水平和生产条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每一时期土地制度改革都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广大农牧民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愿望格外强烈。但是,由于受西藏社会发育程度低、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宗教负面影响极深的农牧民群众的落后观念及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干扰破坏等诸多因素的存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克服这些困难迅速有效地缓解和逐步消除广泛存在于西藏农牧区的土地附加值低、劳动力转移不足、规模化程度不足等现象,推进城镇化建设,是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极具挑战性的课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藏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共产党在西藏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关系到西藏的稳定、关系到边疆的巩固和国家的安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指示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大举措。对西藏土地流转问题的探索与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在拉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下,拉萨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开始萌发并快速发展,部分县区土地流转规模和速度持续加大、流转主体由农牧民之间向种养殖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种主体演变、土地流转形式也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历程追溯和文献综述研究,借鉴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和国内沿海发达省市、自治区部分县区现代农业发展与土地流转的经验与启示、深入分析当前拉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制约因素,从经济学视角剖析农村土地经营权自由流转的外部条件和制度要求,概述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各种模式及特点,同时得出相应的流转前提、制度保障与政策建议。本文认为农民土地产权的模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力度不足、农业产业化发展配套举措不足,外部环境和条件不完善等制约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先期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好国有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自我调节作用,结合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共同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