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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理论是关于句子的意义的重要理论,意义理论在哲学研究中具有核心的地位。围绕意义的概念、意义的标准等等问题,哲学家们给出了许多的答案,比如可证实性、可检验性、概率标准、可操作性、可证伪性等等,可以说对意义理论是哲学家们一直热衷却始终没有共识的研究课题。为什么哲学家们一直对意义理论孜孜以求呢?因为意义理论为构造逻辑系统提供了哲学辩护,意义理论涉及到逻辑哲学中的许多问题,许多逻辑哲学问题的分歧都能在意义理论中找到根源。对于这些分歧,王路老师曾经说过,探讨意义理论主要目的不在于这些理论本身,而在于探索所用到的逻辑方法。可以说本文选择的课题决定了逻辑形态的选择与构建,它是逻辑研究的哲学基础。 弗雷格和达米特是研究意义理论的两位巨擘。弗雷格是被公认的意义理论的创始人,他一直认为真是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他区分出了语言表达式的含义与指称,开启了研究意义理论的新里程。以研究弗雷格著称于世的达米特,除了对弗雷格的意义理论提出了新的解释,还利用语义上溯法提出了新构想。达米特批判弗雷格把真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认为真概念寓于意义理论之中;同时要联系语用来阐释真概念。从某种程度上说,弗雷格与达米特在意义理论上呈现了两种不同的形态,但经过研究,笔者发现两人在意义与真的见解上却有着殊途同归的意蕴。 本文试图以研究弗雷格和达米特的意义理论为出发点,分别概括出了二者的理论特征,重点阐述了二者在对待真概念和语言实践上的特征差异。然后从研究的出发点与目的、对真概念的诠释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了二者差异的原因。经过分析,笔者发现尽管弗雷格与达米特之间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在基于逻辑探讨真和基于真探讨意义上,两人实现了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