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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公众对农产品已从过去对“量”的追求转向对“质”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众健康安全的内在需求,也是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政府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虽起步较晚,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在管理研究、法律体系、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河源市作为粤北山区农业大市,农产品供给特点突出,对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践研究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紧密结合实践,通过实地调研、文献研究等方式,立足全面质量管理、信息不对称等理论基础,总结河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历程和经验做法,分析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试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建议。结果表明:河源市地方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化程度、制度化程度不断提高,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起来;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结合常态化行政监管机制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以行政监管、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为三大支柱,涉及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行政力量,网格化管理机制得到逐步完善。然而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在于生产主体的生产环节,以及三体系监管力量的建设和作用发挥上;问题成因一是产地环境受到污染,二是农业产业整体处于低端水平,三是监管面大而体系建设基础薄弱、未能有效发挥应有作用,四是政策保障力度不足,五是溯源系统建设不够完善。 通过总结几个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结合河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恰逢上级政策机遇、存在地缘环境优势,本文提出落实农产品全程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一是监管主体须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源头管理,包括产地环境、过程管理、生产投入品、市场准入和业者培训都应予以规制;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调优产业结构;三是在组织和政策保障上更加发力,为监管工作保驾护航;四是在纵向、横向上强化行政监管体系;五是大力提升检测体系水平;六是增强执法队伍,使其监督执法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七是完善农产品溯源系统,以激活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