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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时期,围绕土地盐碱化问题,人们形成了包括引水灌溉、调整作物结构等一系列改良盐碱地的手段。受到技术、成本及自然条件等多方面的影响,盐碱化土地的改良成效往往受到限制,迫使人们采取一些环境适应性的生产。其中,刮取地表盐碱土,通过淋卤、熬制等工序生产土盐、土硝等产品是较具特色的一种盐碱化土地利用方式,这种生产遍布于河北、河南、陕西、山西和山东等地。土盐生产不仅是盐业问题,更反映了盐碱化地区人们平衡土地、水利和人口下的地区开发进程。以往的研究多从盐业角度入手,探讨土盐与国家盐业秩序的关系,而较少从土地、水利和人口方面对土盐问题进行关注,也鲜有对促使土盐屡禁不绝的生产主体进行系统考察。鉴于此,本文从土盐生产者——土盐户的角度出发,以山西中部为中心,梳理了1950年代被称为土盐户的这一群体的形成过程,考察了土盐户群体在1950年代国家动员下的转业经过,以探讨区域自然环境、国家制度与农民生计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山西土盐历史悠久,但1950年代的土盐户群体是明清以来在区域环境和国家制度影响下形成的农业和盐业生产相互补充的生产群体。清末民初的土盐整顿过程中,这一群体因共同利益逐渐走向一起,形成了一股可能对地方社会秩序造成威胁的力量。1950年代,国家在处理山西土盐问题的过程中,面对的正是这些"亦工亦农"的土盐户。山西中部滨河盐碱化地带的村庄里,以土盐户为中心,以刮土、帮工及运销等形式形成了一个将大量村民卷入其内的对抗不利自然条件的生产体系,而食盐和副产品卤水(可作为肥料使用)等对外的交换也形成了这些地区与周边地区的更广泛联系。按照土改的一般逻辑,获得土地的农民理应投身农业生产。因此,农业生产是1950年代土盐户转业的重要方向。但在上述生产体系下,国家对土盐户的转业工作困难重重。对土盐进行冲销的市场手段以及对土盐危害的宣传均收效甚微,最终在将土盐转业和政治宣传结合后,才以"爱国转业计划"的形式使多数土盐户放弃了土盐生产。这一过程中,传统对农业生产具有决定作用的自然环境因素逐渐被国家意志所代替,也成为被改造的对象。然而,虽然一些地区盐碱化改良效果明显,但土盐生产并未就此结束。农业合作化以后,一些地区将土盐产品的重心转移到国家鼓励的农业肥料卤水生产方面,土盐生产以集体的方式继续存在。这也显示了区域环境对农民生计的持久影响。此外,国家以农业生产为方向的土盐户转业动员是1950年代国家对试图使农民在身份上和职业上相符、成为职业化农业生产者的一个缩影。虽然由于各种原因,多元经营的生计方式以集体的形式仍然存在,但是这一努力形成的集体化下个体的职业化农民对中国当代社会结构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