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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与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任何行为都要经受法律的约束与评价。因此,以最大化利润作为追求的企业要在这种环境中求生存、寻发展,必须有法律和律师作为前提保障。法律风险已成为当下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将法律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始终,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和处理,在当下对企业来说是刻不容缓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这样的经济环境与形势促使企业(公司)法务这一职业群体的产生、发展和壮大。可以预见,在我国市场经济今后二十年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时期,法务必是促进企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法务已成为当前我国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国企业引进法务和法务的相关研究起步很晚,造成我国企业法务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相关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本文以AB保险公司为实例,对AB保险公司法务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认为AB保险公司由于法务岗位设置不合理,造成管理漏洞多;法务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管理工作被动;法务激励管理制度不合理,造成法务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失较多;培训体系不完善,造成法务素质提高慢。以上AB保险公司法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急需加以改进。本文针对AB保险公司法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组织构架、各项专业工作管理制度、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这些改进措施势必为公司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务管理体系。以AB保险公司的法务管理为点,触及我国整个保险行业的法务管理的面,为我国保险公司的法务管理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和我国保险公司实情的法务管理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