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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篆之外更出重文,是《说文》中的条例。自顾野王以来,陆续有人发现《说文》某些正篆之间实际上也是一正一重关系。到了清代,王筠把这种现象概括为一个条例——异部重文。本文就是针对这种特殊现象展开讨论的。 我们把《说文》中这种具有一正一重关系的一组正篆叫做“未叠重文”。为了便于研究,则把《说文》所称重文相应地改称为“已叠重文”。 首先,针对过去的未叠重文研究概念不清、标准不明的情况,我们在充分研究已叠重文的内涵的基础上,明确了未叠重文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也确定了未叠重文的判定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共得到《说文》未叠重文279组,其中包括未叠已沟通重文61组,未叠未沟通重文218组。所谓未叠已沟通重文,是指许慎已经指出重文关系但又没有算在重文之内的字组。(案:判断是否算做重文的标准,是看附于《说文》每部之末的重文字数是否符合已叠重文的实际字数)如所谓“某古文以为某”等所揭示的字组就是属于这一类的。而未叠未沟通重文,则是指许慎没有沟通的未叠重文了。 其次,我们描写了未叠重文在《说文》里所体现出来的特征,主要指的是它们本身的性质和许慎在编排上的特征。随后,则分别从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角度举例证明了一些未叠重文的可靠性。 最后,则探讨了许慎在整理《说文》所有字形上所花费的心机,并在此基础上对《说文》于已叠重文之外更出未叠重文的原因作了一定的解释。我们认为,已叠重文和未叠已沟通重文有专门的共同来源。虽然它们和正篆(包括未叠未沟通重文)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但二者的来源应当不同。这种交叉,是两类来源不同的文字相合为一书的必然,是许慎编排整理《说文》的必需,未叠已沟通重文的存在就是这种交叉的表现之一。而未叠未沟通重文的存在,则和文字分用太久、字书别为二字、后人的篡改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