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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是我国政治、经济大变革的时期。受经济、政治生活的影响,这一时期不同阶级、阶层的婚姻观念、婚姻形态与婚姻礼仪亦处于转变和变迁之中,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在婚姻观念方面,贵族阶层因政治上“附远”的需要而强调“合二姓之好”与“同姓不婚”的原则,同时又因此种需要而时时破坏这一原则。受宗法继承制度的影响,贵族阶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子嗣问题。由此影响到婚姻生活,贵族妇女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附远”和生育的工具。而在平民阶层中,由于男女两性共同参与经济生产和劳动,使得两性在婚姻关系中处于较为平等的地位。在婚姻形式上,媵嫁制作为贵族婚姻的一种主要形式,其“以姪娣从”的内容虽与姊妹共夫制有一定联系,但更多地体现出贵族婚姻的政治性。同一时期出现的名为“烝”、“报”的事实婚姻及时人对此的不同评价,反映了宗法继承制度对婚姻观念的影响和春秋社会婚姻伦理的混乱状态。同时,平民阶层却在事实上践行着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体的婚姻形式。婚姻礼仪方面,“六礼”被广泛地运用于春秋时期的婚姻实践,表现出春秋时人对人与自然关系,对家族与社会关系的认识,标志着整个社会婚姻伦理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