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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制度是调整婚姻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婚姻财产作为家庭实现社会功能的基本保障,其能否正常运转就需要法律来调整。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夫妻作为民事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因此,规范夫妻间财产的相关事项,明确婚姻当事人对婚姻和家庭的法律责任,保障婚姻家庭中弱势一方的权益,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国后,我国婚姻法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历程,即1950年、1980年、2001年《婚姻法》。尤其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依据我国国情,基本上形成了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共同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度。尽管不同时期婚姻立法兼顾了男女平等、公平正义以及对弱势群体和第三人的保护等原则,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婚姻财产日益多变的今天,现行《婚姻法》中对婚姻财产制度的规定仍然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探讨,充分发挥婚姻财产制度的作用,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本文对当代婚姻财产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梳理,通过对婚姻财产制度相关内涵、特征、分类进行了阐述,论证了婚姻财产制度在保障男女实质平等、建立婚姻生活基础、促进婚姻家庭稳定、保护财产交易安全等方面均起着非常重要的积极功效。同时,对国外婚姻财产制度中的普通夫妻财产制和特别夫妻财产制以及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中共同财产制度、个人特有财产制度和约定财产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着重肯定了婚姻财产制度趋于完善的同时,指出了婚姻财产制度在系统框架结构、法定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度、特定夫妻财产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挖掘其深层根源。最后,本文在吸收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提出笔者的立法构想,尤其是对特定夫妻财产制度完善,以便更好地完善我国现行婚姻财产制度,尽最大可能合理分配婚姻财产,实现婚姻当事人实质平等、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