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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逐步发展,大量的社会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问题之一便是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各个领域的专家与学者对社会弱势群体问题都展开了深层次的研究。但是,法学研究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学研究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实体保护与程序保障。人群之间的差异天然存在,但是社会弱势群体成为一个法律问题表明法律制度建设的欠缺。我国在社会弱势群体的行政法保护上存在立法分散、尺度不一;执行上标准模糊,透明度不足;救济上途径有限,限制较多,提起救济困难等问题,需要在给付制度、帮扶途径、行政保护机制、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制观念和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