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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类型体系为切入点,系统阐述意定动产担保物权在国外和我国的发展历程,以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类型演变及其理论基础为侧重点,结合相关国际组织关于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立法规定,分析探讨我国现行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类型体系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类型体系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六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内容包括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点。第二章分别考察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20世纪之前的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类型体系。第三章从动产让与担保和所有权保留等移转权利型担保、浮动抵押对标的物特定的突破、最高额抵押对从属性突破以及动产抵押立法化等角度总结非典型担保物权的发展。第四章介绍美国、法国以及相关国际组织在动产担保物权领域一元化担保物权概念的最新发展趋势,第五章主要分析我国现行法上的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类型体系的不足,例如权利质押和权利抵押的界限不明晰以及动产公示方式及公示效力不统一影响动产担保物权体系的完整。第六章从设立一元化涵摄性的担保物权概念和相关制度的支撑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类型体系的建议,具体包括设立一元化的动产担保权,在此基础上区分移转占有的动产担保权和登记公示的动产担保权。在相关制度支撑部分,主要讨论了采用公示生效主义和建立统一动产担保电子登记系统两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