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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作为我国一项特有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在悠久的中国历史进程中扮演着颇为重要的角色。长久以来,它承载着政治参与、公民意愿表达、权力监督、权利救济等重要功能,起到了社会“安全阀”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冲突加剧导致“信访洪峰”的出现,信访制度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信访制度该何去何从?是保留还是废除曾引发过学界的激烈争论。虽然争论渐趋沉寂,但仍有研究之必要。笔者将信访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首先,目前信访制度争议的问题并未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其未来的发展态势如何还不甚明朗,对此问题的研究空间仍然较大。其次,在笔者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从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期间,接触到若干有代表性的上访个案,致使笔者对研究信访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也引发了对信访制度未来发展态势的进一步思考。本文试图从信访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对其现状和存在的困境进行分析,进而对如何重构我国的信访制度提出若干对策性建议。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信访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分析信访及信访制度的概念,回顾其历史演变过程。然后明确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即政治参与功能、利益表达功能、权力监督功能和权利救济功能。第二部分:我国信访制度的现状。首先介绍信访制度的立法现状,解读我国《宪法》、《信访条例》和其他地方性、部门性立法之相关规定,重点分析目前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然后介绍信访制度的运行现状,分别从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信访制度的困境分析、信访制度困境造成的负面影响这三个方面具体论述之。第三部分:我国信访制度的重构。作为本文的重点,主要从四个方面加以阐述:首先介绍的是国内学界关于信访制度存废问题的争鸣以及国外相关制度的借鉴。其次是具体的重构建议,包括:立法重构,主张尽快制定《信访法》:制度内重构,主张以监督功能为核心重构信访制度,进而提出了分三步走的信访制度重构设想:即短期模式、中期模式和长期模式。最后是论述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主要包括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救济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参与信访代理的制度;实现信访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这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