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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从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历史发展这个角度出发,对中国的“三农”问题进行研究。本论文以时间的跨度来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历史发展。大的时间跨度是新中国成立前与新中国成立后。其中新中国成立前具体分为三个时间跨度:土地革命时期(1927年-1937年)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945年)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1949年)这一时期所研究的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是: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1931年-1937年)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至1947年)、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1947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具体分为三个时间跨度: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1949年-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至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之前的时期(1956年-1978年);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至现在)。这一时期所研究的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的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政策(1950年-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至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之前的土地政策: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政策(1958年-1980年),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的土地政策,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土地政策(1980年-2008年),新时期的土地政策(2008年至现在)。本论文对中国共产党制定实施的一系列土地政策的内容进行介绍,对历史背景进行研究,对历史作用和原因、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同时研究了中国农民的特点和原因,在这一系列的土地政策中除了人民公社的土地政策,从总体上看其它的土地政策是科学的,都成功的制定与实施,本论文研究总结了这一系列的土地政策的科学性、成功的经验同时客观的指出了某些土地政策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研究,从整体上看人民公社时期的士地政策是非科学的土地政策,本论文研究总结了这一土地政策的非科学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历史教训从而得出现实启示。说明了实现土地政策的科学化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说明了什么样的土地政策才是真正科学的土地政策。本论文的内容是,本论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土地政策;第二章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第三章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第四章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