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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体制下,电力工业生产能力即容量投资一般纳入国家或地区发展计划,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完成。假设不存在资金约束,传统的垄断经营体制提供了一种能够保证足够的容量投资水平的机制,这是许多国家的电力工业不同程度地采用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体制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垂直垄断一体化经营体制下的有效供给可能是严重低效率的。因此,为了解决电力生产经营效率的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开始对电力行业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同时,不同的市场规则被提出来,并被应用到实际的电力市场中。因为不同的市场规则决定了不同的电量市场和容量市场价格,从而,影响发电企业的利润。因此,不同的市场规则也决定了不同的发电企业投资决策。本文我们将发电投资决策的内容分成两个部分,分别采用动态规划方法和实物期权方法建立投资决策模型,得出最优容量投资决策和选择最优投资时机。在动态投资模型中,发电投资商在计划期内以最大化其预期利润为目标,找出不同市场规则下,每个时间段的最优容量扩建决策以及最优提交容量。在实物期权模型中,我们在未来负荷水平和燃料价格不确定的条件下,找出发电企业的最优投资时机。本文我们还考虑到不同因素对投资策略的影响,如电厂类型成本结构的不同和建设周期长短等。最后,得出在容量义务规则下,发电投资商可以通过改变提交容量来操纵容量因子,从而改变电量市场和容量市场中的价格以增加利润。而在可靠性合同规则下,发电企业为了获得拍卖中的额外收入,会选择提交其全部的装机容量。另外,在动态规划模型中,我们也为发电投资商找出不同市场规则下的最优电厂类型。指出在容量义务市场发电投资商应选择投资具有较短建设周期的电厂类型,而可靠性合同规则下,应选择一个具有成本优势的电厂类型。同时我们发现对于确保长期系统充足、促使发电企业投资以及适当增加系统容量,可靠性合同比其他两种方案更具有优势,并指出在容量义务规则下有可能出现发电容量投资过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