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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合作研发是企业提升自我研发实力,占据产业价值链高端,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选择。然而,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是破坏合作研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关于企业合作研发中机会主义行为的研究主要以博弈论为工具,得到数学上的解释,对于机会主义行为的本质分析则相对缺乏。本文从企业的人性假设演变着眼,探讨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内涵、表现形式及动因。
按照企业合作研发活动的进展阶段,将其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研发关系初步建立、研发关系正式建立、研发关系进展中及研发关系结束。通过对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分析,得出主要的机会主义行为表现形式(如无能企业混入研发组织、故意偷懒搭便车等),对应总结出深层次的动因(有限理性及信息缺乏、合约不完全不合理等)。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设计具体的防范机制框架。防范机制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设计最优契约、构建产权规制、完善声誉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和执行监督体系。这五方面的防范措施与机会主义行为的动因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可以具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通过对合作研发政策的案例分析对机会主义行为防范理论框架进行印证和确认。合作研发政策是政府与企业的联系纽带,通过制定企业合作研发政策,政府能够更积极深入参与到企业的合作研发活动中。对日本VLSI项目与欧洲Eureka计划的案例分析,得出了与防范机制理论框架相同的经验,证明了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有其实际的价值。此外,还通过更为一般性的分析,发现合作研发政策与机会主义行为防范的广泛联系。
国内的合作研发政策在防范机会主义行为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和国外的政策经验相比较,并结合本文的理论成果,认为需要完善直接支持企业合作研发的政策、完善对行业基础性的合作研发联盟的支持政策、完善包括资金、税收、奖励等一系列在内的激励政策、完善合作研发企业的声誉、监管政策以及完善政府参与企业合作研发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