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研究——以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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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戒毒条例》中规定: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指导和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对司法行政部门而言是赋予一个新的工作职能,就是建立起对回归社会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所内向所外延伸的新机制,有效地破解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间相互割裂的难题,符合戒毒工作科学规律,契合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理念。甘肃省司法厅围绕新的工作职能,积极推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成立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课题小组,以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为试点的单位,努力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笔者作为一名从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民警,参与了甘肃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的调研与实践,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对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本文通过对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回归社会戒毒人员的回访调查,从回归社会戒毒人员个人、家庭、管理体制、社会接纳等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和症结所在,在建立回归社会戒毒人员自我支持系统、家庭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几点的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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