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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市公司的股利决策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制定合理的现金股利决策无论对上市公司自身质量和竞争力的提高、中小股东投资利益的保护,还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程度的加强均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本文以我国资本市场为背景,针对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的数量日益增加的现象,对2002-2004年间上市家族企业的入市模式和其现金股利决策行为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旨在研究和探讨上市家族企业的不同入市模式对公司现金股利决策的影响,从而能够让投资者更加清楚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利益分配的内在动因。
与同类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在研究控制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代理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入市模式将上市家族企业划分为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两类,进一步分析家族控制下的上市公司的利益分配行为,并检验了保留现金观理论和转移现金观理论。
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家族企业选取的入市模式不同,其持有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结构存在着差异,反映在现金股利决策上也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分配方案。比较而言,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持有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都较为集中,且现金流权要高于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其倾向于通过发放现金股利的这种共享利益的方式来获取投资回报,甚至存在通过超能力派现来套取上市公司资金的利益分配动机。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要远高于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其利用控制权进行非公平性的关联交易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激励较强,倾向于不发放现金股利或分配较低比例的现金股利,同时其进行超能力派现的欲望要低于直接上市的样本公司。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的现金股利分配行为更适合用转移现金观理论来解释,而用保留现金观理论来解释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的股利分配动机则更为恰当。本文的研究结果说明虽然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的总体盈利能力和成长性要好于间接上市的家族企业,但在现金股利决策上,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驱动效应,最终和控制性家族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关。
最后,笔者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以期望证监会在建立和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方面,能够关注到不同类别的上市家族企业可能存在的不同的行为运作方式,以便对症下药,引导我国的证券市场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同时在文末指出了论文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展望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