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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对象是美国十九世纪(以1825-1875期间为主)出现的风景画。它主要指被称为“民族风景画”的纽约哈德逊河画派,也涉及到其它地区(如波士顿)和其它风格(如“如画”风格和色调主义)的相关画家。风景画在美国经历了一个盛衰过程,有着多样的表现形式,同时它也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荒野。本研究的基本任务是,从这一概念出发研究美国风景画的审美观念及其图像表现。 荒野是风景画艺术的重要表现对象。客观上它指的是和文明相对的大自然,主观上则是人类的一种自然体验和审美观念。这种观念古已有之,对美国社会有特殊的意义。从殖民地时代的恐怖蛮荒,到19世纪美国扩张中走进、征服、利用大自然,然后随着原野消隳人的自然情感从恐怖变成赞美,荒野形成了美国社会重要的自然体验。这种体验融入民族性格和文化,影响到艺术家观察和描绘大自然的方式。这样,荒野是本研究的观念出发点,美国风景画则是本研究的主要对象,整个论文实际上存在着内在两个层次:一,对荒野的探讨;二,对美国风景画的分析。 论文首先对荒野概念和历史根源进行了探讨,这涉及到对概念的追根溯源和对欧洲和美国历史上相关审美观念及艺术表现的梳理。荒野及其艺术表现不是美国社会的独特之物,而是有着悠久的艺术、文化、宗教渊源;欧洲古典艺术背景下产生的理想和田园风景是其对立物和参照点,对理解本概念十分重要;美国的荒野观念从殖民地时期到19世纪在宗教、美学、艺术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构成了美国风景画直接的社会和文化语境。论文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就是依据上述原则展开的。 第三到第六章分析了美国荒野风景画的四种表现形式:浪漫主义想象、荒野近景、荒野远景、光色倾向。这些风景画形式表达了荒野在美国文化中微妙变化的含义,也体现了美国人自然态度的微妙变化。四种形式大致上分别承载了荒野j勺四种含义:宗教的神秘、客观的实体、空间的宏大、精神的神圣和野性;同时,这些含义表达了微妙有别的自然态度:恐惧和膜拜兼而有之的宗教感、走进和欣赏原始自然的亲密感、在原野中远游和精神提升的超越感,以及在工业文明中对原始自由野性的回归和向往。可以看出,这些含义既有欧洲根源,又具有新的美国文化特征。本研究试图呈现动态多样的、发展变化中的风景图像,而不是单一的、静止的美国风景画,因此只有综合上述四种形式和含义才能理解美国风景画的复杂性和动态特征。 这些表现形式有时间上的大体顺序,各自也有比较典型的画家和作品。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时间顺序”和“类型与艺术家之间的对应性”对本研究来说不是绝对的,也不是研究重点。本研究关注的重点是风景画表现形式与荒野观念的关系:风景图像如何再现荒野和传达荒野观念、它们在何种条件制约下得以形成、在荒野表现上存在怎样的价值和问题等等。可以说,一方面关注风景审美观念,一方面关注风景画表现方式,依据前者对后者进行主题性的阐释,是贯穿研究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