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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个价值存在物,人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在人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过程中实现的。价值实现作为人们一种普遍的价值追求,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我们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就是要努力满足人的价值实现的要求,不断提升人的价值实现的层次和水平,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制度对于生活在其中的人来说,构成人的价值实现的现实空间。人实现什么样的价值,怎样实现价值,价值实现程度如何,直接是由社会关系即制度来决定的。在人的价值实现方面,制度因素具有根本性意义。因此,离开制度这一路径去探寻人的价值实现的现实道路几乎是不可能的。制度演进和变迁的历史表明,制度是朝着越来越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的,是朝着越来越能有利于人的价值实现的方向发展的,而如何利用一种制度形式保障人的价值实现,实现制度的各项调节功能,关键在于使制度具有正义性。本文将突破以往研究中对人的价值实现问题缺乏社会制度维度的缺陷,以人的价值实现为研究对象,运用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分析方法,从哲学的高度,将人的价值实现问题纳入到制度正义的话语体系中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对人的价值实现与制度正义的概念进行了厘定,为全文的行文做好理论铺垫;然后详细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价值实现的基本理论观点,成为本专题研究的宝贵材料和理论起点;进而从制度正义这个视角入手,反思人的价值实现问题,在制度正义与人的价值实现的辩证统一的互动关系中,探寻正义的制度如何保障人的价值实现;最后通过对现实中人的价值实现进行制度反思,分析当前我国人的价值实现的制度正义缺失及其原因的形成,为当前我国人的价值实现提供路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