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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中有关“休谟问题”和“范畴理论”的背景是对因果关系的确然性的怀疑,康德通过他“哲学上的哥白尼革命”实现了对因果关系的一种先验本质还原,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问题分析的有效性,这造成了康德以来的哲学和伦理学的全新变革。
本文首先按照现象学“回到实事本身”的原则,运用现象学“还原”方法对伦理和秩序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简单考察;随后对作为这种原则和方法之发端的康德哲学的核心部分——前后两版“范畴的演绎”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通过逻辑关系和数学事实来阐明“观念联络的原则”和“范畴的内在结构”;在此基础上,文章最后深入探讨了现象学伦理学在本体论和价值论方面的问题和观点,对伦理秩序的经验与先验维度互相贯通的逻辑线索进行了整体的考察,并指出伦理分析有效性的三个逻辑标准(客观性、完整性、清晰性)之间的关系遵从Hamilton 四元数之运算规则。
通过本文的研究人们会发现康德的“范畴”理论和一般伦理秩序结构上的内在对应,这可能是迄今为止的大多数道德判断和伦理分析在讨论价值客观性问题方面所不曾予以重视的地方,对这种对应结构的把握不仅有助于我们获得把握现象学原则及其方法的一个数学准确性,进一步就其保证伦理分析有效性的方面来说,也对普世伦理秩序可能的奠基具备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