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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是一种具有竞争激烈的交易方式,通过固定的组织程序授予合同的一种方式。招投标活动现在已经广泛应用到货物的采购与销售、工程和服务分包等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各类私营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日渐明显的今天,它不仅在经贸领域持续产生重大作用,而且深入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等诸多领域,并产生了极其深刻而深远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规范,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规范招投标行为,保障招标标各方权利,约束招投标各方行为,促进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招标投标活动逐渐从摸索、探索阶段走进了依法操作、规范管理的阶段。但是,我国招投标制度建立的时间并不长,且正处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在全球经济与法律一体化、信息高速公路、知识经济浪潮的冲击面前,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招投标制度持续改进和快速完善的大趋势面前,我国现行招投标制度难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市场经济实践,在不同的方面,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如何加快完善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律制度,促进招标投标方式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亟需探讨和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从招标投标的发展历史及基本内涵入手,参照成熟的国际招标投标制度,引入网络化、电子化的理念,把我国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改革与其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机结合在一起,研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的质疑、投诉和救济机制,并在拓宽招标投标的法律监督途径和提高监督效率方面,对招标投标中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