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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的理念在西方国家由来已久,相比之下,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在建国初期曾经历过一段黄金时期,但那只是昙花一现,随着时代的动荡,责任政府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直到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被写入宪法,关于责任政府的研究才得以复苏。一个法治社会必然是责任社会,一个法治政府也自然应当成为责任政府。 我国关于责任政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责任政府基本理论的研究,另一方面是对我国责任政府具体制度的构建。其中第一方面在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理论的基础上,学界已基本达成了一致,即我们的政府必须承担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政府应当承担广泛意义上的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以及道德责任。第二方面由于我国与西方国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盲目照搬西方国家的现行制度对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可能有害无益,只有立足于我国实际,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涉及责任政府的各项制度予以深入、细致的研究,对我国责任政府的实现更具有现实意义。 对某一问题进行研究,离不开对该问题所涵盖的基本概念的分析,离不开分析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现实基础。本文第一章首先通过剖析与本文题目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如责任、政府责任、责任行政等,最终对责任政府予以界定:即本文在广义上使用责任政府这一概念,责任政府不仅是一种理念,一项原则,还是一个制度体系;本章第二部分从市场经济、全球化、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四个方面对责任政府问题的提出进行了现实层面的分析;最后照应本文的题目着重从宪政的角度分析了提出责任政府问题的意义。 分析西方国家责任政府的历史演变对于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制度必须有所取舍,因为我们必须立足于我国实际。本文第二章首先围绕“政府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和“政府承担责任的形式与内容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对西方国家责任政府的演进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然后对中国责任政府进行了历史与现实两方面的考察,一方面对建国后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历程进行了梳理,另一方面分析了我国责任政府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理论分析是基础,制度构建对我国实现责任政府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第三章对我国政府承担政治上的、法律上的、道德上的责任,实现责任政府进行了具体制度上的设计与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