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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诉讼活动需求的扩张,作为科学技术手段获得的证据种类,鉴定意见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越来越大。出于对科学和专家的崇拜,鉴定活动蒙上了“神秘化”的色彩,鉴定意见几乎成了查明事实的“万能钥匙”,鉴定中存在的问题经常被忽略,致使一些不可靠、不科学的鉴定意见未经程序的“检视”而被法庭采纳,导致冤案错案的发生。如何深刻认识科学至上主义在司法鉴定活动中的主张和表现,并以科学的态度和相应的标准审慎对待鉴定意见,对鉴定意见的采信予以必要的规制,进而在法律与科学交流过程中作出相应的平衡是本论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论文通过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以鉴定意见的内涵和形态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分析鉴定科学的特征和司法公正的要求,对司法鉴定中存在的科学至上主义的主张和表现进行反驳;通过如何判定鉴定意见的科学与非科学、鉴定专家和外部专家身上法律角色与科学家角色两者之间在法庭上表现出的冲突、科学证据在法庭质证和法官采信上的实际状况等3个环节对“科学至上”的观点一一予以回应,得出科学证据的推理活动实际上嵌入在法律的程序和规范之中,并必须受到这些程序和规范的约束,在对待鉴定意见上需要在科学与法律之间保持平衡的观点。本文希望能够为破除司法鉴定活动中的科学至上主义思想、强化法官对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守门人职责从而更好地服务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理论观点和对策建议。 在结构框架上,全文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本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内容框架以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鉴定意见和科学至上主义概述。本章剖析了鉴定意见的内涵、功能、鉴定意见与其他类型证据间的关系等要素,进一步从鉴定意见特征出发指出因其形态不同影响着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可靠程度。在从经验到科学的司法证明演变历程中,指出了科学至上主义在司法鉴定活动中的主张和表现。 第三章鉴定意见中的科学至上主义之怀疑。本章以DNA和声纹鉴定意见为例对科学证据进行质疑,进一步分析了鉴定活动与科学研究的区别与联系,从而探讨科学与法律之间的复杂关系,指出科学至上主义对司法鉴定活动的影响。 第四章鉴定意见科学与非科学区分标准之内外冲突。本章分别对科学与非科学区分在科技哲学和司法实践中的不同标准情况进行了描述。基于科学与法律在对待区分标准上的冲突点上,进一步探讨对鉴定意见科学与非科学区分之标准。 第五章鉴定意见实施主体之科技专家角色冲突。本章考察了科技专家在两大法系中的法律角色问题,分析了专家证人与法庭程序的紧张关系,以及鉴定人与法庭审查的异化关系。当专家证人和鉴定人不足以解决专门性问题时,咨询外部的专家来帮助法庭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六章鉴定意见采信之技术权力与裁判权力的冲突。本章考察了法庭采信程序中质证的要求,对法庭情景下法官与专家在事实认定上的角色进行分析,进一步揭示法官自身的裁判权力与科技专家的技术权力之间的冲突,并对法官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判断进行了思考。 第七章全文小结,得出鉴定意见在科学与法律间的平衡的结论。即鉴定意见的根本要求是实现法律与科学的统一,鉴定活动的本质是司法目的与科技手段结合,对待鉴定意见需要在法律与科学间作出相应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