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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犯作为一种立法例,在国外的立法中并不鲜见,而作为一种犯罪形态的概念却是我国刑法学者的首创。以我国刑法规范的具体规定为基础,学界对于转化犯的理论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但是研究成果比较散乱,诸如转化犯的概念、成立条件等问题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明确界定转化犯的概念、特征及与其他罪数形态的异同,不仅能够促进转化犯理论的完善,而且对司法实践中正确的定罪量刑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试图对转化犯的一些观点进行梳理整合和进一步的探讨,以期对转化犯这一犯罪形态有一个比较完整和科学的认识。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转化犯的概述。这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从转化犯的概念入手,通过对多种学说的比较分析,进而得出转化犯法定性、趋重性、异质性和处罚的唯一性的特征。第二个问题是对转化犯的分类的讨论。通过对法定转化犯和事实转化犯,标准转化犯和准型转化犯的比较分析,从反面明确转化犯的内涵和外延,界定转化犯的概念。第三个问题是对转化犯与其他罪数形态的比较,认为它们既有相同之处,又具有明显的区别,继续深化对转化犯的认识。最后一个问题则是对转化犯的立法价值的的探讨。 第二部分:转化犯的结构。这一部分以转化犯的结构即基础行为-转化条件-法律规定为主线,并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明确转化犯必须以基础罪的成立为基础,基础罪必须既遂,转化犯只能在故意犯罪之间转化等。 第三部分:转化犯的司法适用。这一部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对转化犯的共犯问题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是否成立转化犯的讨论。对于前者,本文通过对现有观点的比较分析,认为对于转化犯的共犯问题仍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不能一概而论。第二个方面是对我国刑法典中关于转化犯的司法适用问题的一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