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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政治上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全能国家的存在使得社会空间狭小,公民社会无从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深入以及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社会空间得以释放,中国公民社会逐渐兴起和形成。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并且对于完善市场经济、推进民主政治与建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中国特有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结构,中国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表现出产生方式上的非自发性、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性、运转过程中的非自治性和监督管理上的不规范性等特点,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发展动力不足、发展空间受限、发展环境不完善、发展后劲匮乏等多方面的困境。为此,要从政治文化、政治制度和政府治理等方面努力,推动中国公民社会走出困境,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在政治文化方面,一是加强教育,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精神,培育公民社会发展主体,增强公民社会发展动力;二是转变观念,对公民社会进行与时俱进的科学定位,提升公民社会政治地位。其次在政治制度方面,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创新基层民主的制度设计,拓宽公民社会发展空间;二是完善公民利益表达制度,落实公民的“话语权”,畅通公民利益表达渠道,调动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参与积极性;三是完善法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层次,加强立法分类,促进公民社会健康有序运转。再次在政府治理方面,一是重树政府治理理念,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由传统的治理向善治转变,增强公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二是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有限政府建设进程,增强公民社会发展自主性;三是完善监管机制,改革双重管理模式和形成监管合力,规范公民社会秩序;四是优化财税政策,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政策优惠,加大对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增强公民社会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