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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研究如火如荼的展开。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群众思想、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无疑有多个视角,其中,主体性是一重要维度。因为主体、主体性和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与发展,事关人的本质的展开与丰富。由此,从主体性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就不是纯粹的观念上的形而上的思考,而是对于党的事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中国人的前途和命运的关注。这种深切的关注,意义重大。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活水源头是马克思群众观。马克思群众观的形成建筑在人类全部智慧活动成果基础上,特别是汲取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遗产、近代思想家的民主观念和德国古典哲学的主体性思想。列宁根据俄国实际,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进行了以继承为主的发展和创新,表现在与时俱进理解人民概念上,也反映在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理解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主体性内涵主要表现在确立群众主体地位和提升群众主体性两个方面。中国古代丰富的民本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武装和中国共产党的党性诉求,为群众主体地位的确定提供了依据。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三方面。承认群众的主体地位与身份,就要“从群众中来”,集中群众的智慧与力量,使分散的力量汇聚、合流,形成历史“合力”。但辩证地看,群众主体也需要引导、指导,从而使其主体性上升到新境界、新水平、新阶段、新层次。历史上群众主体性的缺失,现实中群众主体性的误读,以及主体性本身所具有的两歧性,客观上提出了提升群众主体性的必要性。任何事物都是条件性的存在,人的超越性和代表主体的先锋性,为群众主体性的提升提供了可能。纵观中国共产党践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的历史实践,不难看出,群众主体性发展呈现出从外在启蒙到内在自觉、从个体主体性到主体间性、从单一性到多样性的变化趋势。回归实践理性,从主体性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对于厘清群众观与其他似是而非观点之间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其也有益于和谐党群关系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