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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的中心,它集中体现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管理能力。改革开放多年来,中国以高于世界城市化平均速度的两倍推进城市化,我国正在步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成为重过世纪发展战略的重大措施。然而,与城市数量和规模的快速扩张相比,城市的管理、服务水平却相对滞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有一点是基本明确的,就是对城市政府和城市管理、服务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城市的发展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更是一个管理、服务问题。有序、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把北京建设成为国家首都、国际名城、历史名城、宜居城市,提高北京整体竞争力,实现北京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功能的重要途径。本文从城市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功能入手,通过分析北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比世界大都市公共服务的经验教训,探索北京公共服务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城市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城市发展或市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社会服务,是以信息、技术或劳务等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城市公共产品。城市公共服务是城市社会生活和城市运行不可或缺的条件,特别是北京要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名城、历史名城、宜居城市的整体定位,实现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功能,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提高整体竞争力,吸引国内外客商来京投资、树立北京的国际化大都市形象,需要高效、有序的城市公共服务。 我国现行公共服务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烙印,主要特点是政府管得过宽过多,基层社会自我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现行体制存在的不适应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因此,必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格局”。所谓城市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管理,就是要通过制定城市公共服务的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种团体、社会事务,将属于社会的城市公共服务交给社会,化解社会矛盾,满足公众需求,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一种管理模式。城市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管理,既是弥补“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又是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的必要前提,还是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效率的重要一环。 随着首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对城市公共服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比如,群众要求更安全的生存环境,更便捷的政府服务,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更多地受到社会的尊重,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决策、参与政府管理等。这些以前并不引起人们注意的问题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焦点问题。缺少高层次的综合协调机构,综合协调能力弱城市公用事业、市政工程管理、城市环境建设和维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个环节是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但这些环节的职能却人为地分散在城市市政管理系统的各个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造成有的事情无人管,有的事情多头管。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众多,仅建设系统就分为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房产物业等部门,之外还有公安、环保、工商、卫生、人防等部门,各部门机构设置不一,部门之间、市政府与区政府之间职责不清,职能交叉,自然会造成有利的事大家抢着管,无利的事不想管。因此,在城市管理的具体问题上,经常造成有的事无人管,有的事多头管的现象。职能上交叉又有空白,运行上相互依赖又相互牵制,管理资源缺乏科学的配置和必要的统合,导致综合协调功能弱,系统的总体效能难以得到发挥,制约着城市公共服务工作的总体开展,削弱了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能力。 世界大都市的改革,是伴随着城市问题的出现而进行的,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大都市掀起了一场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浪潮,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民营化,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这些改革对于我国的城市公共服务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国际名城、历史名城,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首都形象和北京在世界上的声誉。因此,北京城市管理既有一般管理的共性,又有自身的特性。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公共服务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多维度、多视角、多层面进行构思。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城市公共服务的社会化,首先是理念的变革,需要以科学的理念来指导北京市公共服务的变革。 城市公共服务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以我国为代表的“大政府、小社会”型与西方国家为代表的“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型。长期以来,北京市选择“大政府、小社会”型的城市公共服务模式,“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型城市公共服务模式发育不良,从而造成市场化程度低、法制法规不健全、第三部门发展落后。 改变现有城市公共服务模式,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市政管理模式,是北京市城市公共服务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