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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主协商形式同西方学术中提及的“协商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使得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能够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而更加令人兴奋的是,当西方对于协商民主理论尚处于一种价值追求的时候,在我国协商民主却已经是一种实际存在,并且总结出几十年的经验。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一性质使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具有独特的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是我国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回顾人民政协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密不可分,相伴而生,共同发展。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坚持和发扬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的光荣历史使命和重要政治责任。作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新时期下的世界格局,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也随之发生变化。城市要发展,除了经济建设外,社会民主也是个重大问题。为了使管理城市的各个主体工作更有成效,执行更有力度,人民政协作为主体中唯一一个能够团结社会各阶层的行政主体,它的作用是与社会民主的发展息息相关的。本文通过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协商民主发展资料的基础上,对我国人民政协推动市政主体协商发展的政府服务职能进行探索。首先,认真分析理解协商民主相关概念、协商民主的发展阶段及构成要素;同时将近几年来专家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与阐述进行了列举,从而激发更多学者关注协商民主的发挥,特别是对市政主体所产生的影响在理论上的指导性研究。其次,结合张家口市政协自身工作实际,以张家口政协多年来的经验为例,说明在推动协商民主过程中存在的成绩及作法。最后,利用经验总结法并结合张家口市政协的案例,重点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民主监督、补充完善市政主体决策等发面探索政府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