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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建设表明党和政府对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进一步重视,社会的发展、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增强要求新时期政府以更积极的姿态提供更符合公众需求、满足公众期望的公共服务。近些年,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公共服务的投入资金也逐年上升,公民享受到了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政府资金投入的增加并没有获得公民满意度的相应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同公众的实际需求存在失衡。如何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促进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优化配置,这需要政府及时、准确地掌握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分清不同时期公众对不同层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主次程度,从而及时地向公众提供其迫切需求的公共服务,并依据情况给予及时地调整。当前,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服务意识缺失、公众需求的表达渠道不畅、政府回应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回应的时效性不足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如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分配制度的影响、我国行政机制和府际关系的影响、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影响以及我国法律制度的影响。本文以公众需要为起点,通过对需要理论、公共服务供给理论的阐释,以长春市为具体案例,通过对其近几年公众需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二者之间的实际关系分析,以及公众对于长春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满意度状况,分析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存在的问题与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最终提出以公共需求为基础,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途径。政府应转变以往单一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理念,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积极地贯彻“以人为本”这一理念,构建公众的利益表达渠道,及时掌握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并对公众的需求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适时地对公共服务供给内容、供给比例进行调整,达到公共服务供给的合理配置;另外,政府还应加强电子政府的建设,保障公民及时掌握政府的服务信息,并及时地进行回应;灵活地调整公共服务供给的内容和方式,将公民最需要的公共服务放在首位,加大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