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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最早在原始社会后期出现,是国家的产物。死刑制度在人类社会的各个发展时期也都有着各自独特的特征,但是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文明的倡导已逐渐成为一种主导力量,死刑存在的价值开始被世人所怀疑。著名的法理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中大胆地进行了废除死刑的论证,之后的两百多年,刑法学界和公众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的争论就没有间断过。直到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颁布与实施,突出了人类的生存、自由的重要性,随后越来越多的国际法律文件开始明确要限制与废除死刑。随着日渐高涨的废除死刑的呼声,以及根据刑罚本身的演变进程和社会的终极发展目标,可以看出死刑最终会被废止。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为,逻辑分析法、文献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法。本文的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阐述了选题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是通过对死刑涵义及其演变的概述,引出当前死刑制度较为热门的话题,死刑存废问题。本文的第三部分为,基于伦理学的视角对死刑存废问题的三种主要争议,死刑保留论、死刑废除论、死刑有限存在论,分别进行了论述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从科学理性的公正、功利和人权理念的三个角度,对于死刑保留与废除争论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做出了进一步深入的伦理探析。本文的第五部分,为我国当前死刑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几点粗浅的建议。伴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的发展与进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杀人者必死”的朴素报应观已经逐渐消失于人们的脑海中了,取而代之的将是公正、功利和人权理念,从而引导着人们的道德、法律观念,促使我国限制死刑制度,并最终朝着废除死刑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