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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登记,在现实经济、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涉及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方方面面的权益。我国法律制度中涉及登记的事项广泛、种类繁多、性质复杂。登记制度不仅有平等主体的私权关系,而且有纵向的行政关系,其中贯穿着个人目标与国家目标的双重价值。作为公共权力的运作方式之一,与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相比,行政登记制度弱化了权力色彩,缩短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距离,加强了彼此的相互沟通。因此行政登记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它是国家设立的担负公共职能的机关参与私法的行为,是公权渗入私权的结果。本文选取行政登记中问题最多最集中的几个方面为研究对象,从行政法的角度对行政登记的性质、效力、程序、责任与救济作了梳理,以期能有助于理论部门和实践部门更好地把握行政登记,同时也希望对公权与私权的相互交织与连结这一跨法域的课题有所裨益。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行政登记概述,探讨了行政登记的概念、特点及其在我国广泛存在的深层原因;第二章行政登记的性质,介绍了理论界关于行政登记性质的不同认识,接着从理论、实务和比较法的角度阐述了行政登记不是一个模式化的行政行为,不能简单归类于一类行政行为,进而提出不同类型的行政登记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具体来说许可类登记属于行政法律行为,确认类登记属于准法律性行政行为,备案类登记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第三章按许可类行政登记、确认类行政登记和备案类行政登记的分类方法对行政登记的效力作了界定;第四章是行政登记的程序,文章从确定登记审查方式应当考虑的因素入手,比较了登记机关在登记程序中运用的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两种审查方式,对我国登记审查方式作出了具体设计;第五章主要是行政登记的责任和救济问题,本文从行政登记的类型、违法登记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政登记活动参加人三个角度对行政登记的责任进行了划分,接着提出健全行政登记救济制度的一些思路,具体包括:1、行政登记诉讼的受案范围;2、行政登记诉讼的当事人;3、行政登记诉讼的证据和举证责任;4、行政登记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确定;5、行政登记违法的救济;6、行政登记案件中行政、民事诉讼交叉情况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