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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各国金融业纷纷抛弃分业体制而实行混业经营体制的趋势下,尤其在2006年全面开放金融业的条件下,中国不可能长期游离于国际金融制度之外,混业经营体制必将成为我国金融体制变迁的目标选择。
本文首先以金融体制变迁的一般理论框架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金融业经营体制是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动态博弈以及金融结构与金融监管的动态适应中不断发展的,这一动态过程最终以金融业经营体制的体制变迁方式表现出来。然后主要以德国的主银行制和英国的由分业向混业体制转变的历程和原因的分析作为实证研究,得出当代国际金融业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转变的结论。在重点研究了中国金融体制变迁的历史轨迹、现实状况、演变路径和现实选择后,从多角度分析了中国走向混业经营体制的必然性。最后从政策建议角度探讨了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策略和模式选择问题。由分业体制向混业体制过渡,走向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要求和理性选择,同时我国金融经营混业经营的改革必须采取“渐进过渡”的方式。针对中国金融市场的体制缺陷,应不断创造和培育适度混业模式的条件,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已是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的主要方向,应积极探索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在防范系统风险、建立子公司之间的风险“防火墙”的同时,还需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机制,并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