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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考察了清代延边地区的建置演变及其与“越垦韩民”间的相互关系。 本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构成,共分五章。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动态、研究方法等问题。 第二章主要阐述了珲春协领与“越垦韩民”间的关系问题。自战国后期起,统辖延边地区的历代统治机构先后在此设治进行管理。1644年清廷定鼎中原后,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在延边地区则设立“南荒围场”,未设有任何管理机构。1714年,清廷在珲春河地方设置珲春协领,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成为清代延边地区建置的嚆矢。1859年,清廷为珲春协领赏加副都统衔。珲春协领在防范韩民犯越、刷还本国和俄界内犯越韩民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三章主要阐述了珲春副都统与“越垦韩民”间的相互关系问题。1881年,清廷宣布延边地区解禁,开始实行移民实边政策。与此同时,将珲春副都统衔协领升级为珲春副都统,隶属于吉林将军。1900年义和团运动前,清廷在延边地区先后设立了招垦局、吉林通商(越垦)局、抚垦局等机构,办理民政相关事宜。其中,吉林通商(越垦)局、抚垦局是专门管理“越垦韩民”的最早机构。 第四章主要阐述了延吉厅等民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对“越垦韩民”的管辖问题。1902年,清廷在南岗设立了延吉厅。翌年,在大砬子设立和龙峪分防经历,管辖图们江以北“越垦韩民”事宜。延边地区近代管理机制开始确立。这一时期,面对韩、日、俄等外来势力对“越垦韩民”裁判管辖权的争夺,延吉厅、和龙峪分防经历、吉林边务公署等机构采取积极措施,坚持和维护对“越垦韩民”的管辖权。1909年间,顺应东北地区吏治改革的潮流,延吉厅升级为延吉府,裁撤珲春副都统,延边地区近代行政管理机制初步确立,对华、韩民的管理也日臻系统化、完善化。 第五章为结论部分,总括了清代延边地区建置演变的过程和特点,及其与“越垦韩民”间的相互关系,阐明了清代延边地区建置演变反映出现今中国朝鲜族迁入并逐渐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早期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