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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不仅是一种讲故事的方法,也是一个人的在世方式;叙事不仅是一种美学,也是一种伦理。为什么叙事会是一种伦理?因为叙事所关注的,是人类道德中的特殊状况或意外事故,是个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这种沉浮中人的哭泣、呻吟、叹息、呼告、希冀。它守护的是残缺的人生,甚至是人性的深渊景象。它提供一个人在世和如何在世的存在坐标。“叙事伦理”不是“叙事”和“伦理”的简单组合,也不是探讨叙事指涉的伦理问题,而是指作为一种伦理的叙事,它在话语中的伦理形态是如何解析生命、抱慰生存的。一种叙事诞生,它在讲述和虚构时,必然产生一种伦理后果,而这种伦理后果就把人物和读者的命运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它唤醒每个人内心的生命感觉,进而确证存在也是一种伦理处境。讲述个人经验是现代小说发生的标志之一。那些异想天开的人,那些病人,那些幽闭在书房或卧室里的人,那些把自己囚禁在内心里的人,才是现代小说真正的主角。从讲述集体经验到讲述个人经验,从面对公众讲故事(说书、戏曲)到面对自我讲故事(面对稿纸、电脑写作),从讲述社会历史故事到讲述自己内心的体验,这种叙事变化,也是一种伦理处境的变化。因此,叙事是在复述生活,也在创造生活的可能性,而“生活的可能性”正是叙事伦理的终极旨归。本文重点关注的,是作为一种伦理的叙事,它在二十世纪来中国小说中的处境和转向。第一章是绪论,探究了叙事与伦理之间的关系,辩识了现有研究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当前的研究现状和本文的研究思路作了说明。第二章提出,作为学科和写作技艺的叙事理论或许会衰颓,但作为一种伦理的叙事,并不会在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中国文学不仅只有关怀社会、现实、民族、人伦的叙事传统,它也有面向存在、追问人生意义、超越善恶、走向生命的宽广和仁慈的写作路向,以曹雪芹、鲁迅、沈从文、张爱玲等人为代表——这一写作路向,在一些当代作家身上也有深切的回应。第三章探究在人民伦理、集体伦理下的个体命运。主要选取了三个个案:“左翼文学”对革命大叙事的复杂讲述,从它如何处置“身体”话语这一角度或可有所发现;四十年代中后期的“自由主义文学”,是人民伦理、军事标准下的个体挣扎,它的超越精神、自在品质,更像是文学史中旁逸斜出的一个奇异段落;而“十七年”小说的叙事逻辑,服从于一个时代的总体话语,个体多数时候是处于静默之中。这些小说叙事所呈现的伦理转向,说出的既是中国文学的遭遇,也是中国人的命运历程。第四章探讨个体伦理下的生命叙事。“新时期”是个体叙事得以建立、成熟的阶段,从铁凝对善的发现和叙写、余华对恶的解析和审视、陈希我对绝望的直面和抗辩,可以见出当代小说已经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生命空间,并对个体生存作出了新的伦理解释。第五章提出,中国小说进入新世纪后,很多作家都实现了从向西方借鉴到回归传统的后撤式的叙事转向,这可以从本章选取的四部长篇小说中得到确证。莫言、格非等作家开始重视中国的人情美、中国人的生存经验、中国的白话文与文章之道对自己的启发,也激发了更多中国作家转向本土话语的叙事自觉。第六章继续探讨近年来中国小说的叙事变化,指出经验和故事、身体和欲望是近十几年来中国小说的两对关键词,催生它们蓬勃发展的潜在力量,是消费社会的兴起。但小说经验的贫乏和千人一面的个人写作,又迫使我们思考,叙事应该如何实现身体和灵魂的遇合,如何张扬一种灵魂叙事,并重新强调文学是一个审美幻象,一个语言的乌托邦。本文把这个吁求看作是当代小说的叙事前景。辨析中国现当代小说的每一次叙事转向,以及这种转向背后的伦理后果,会让我们重新认识,文学是一门生命的学问,叙事伦理也是一种生存伦理;小说写作既是一个语言事件,也是一个伦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