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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一种人类社会生活必需品,直接关乎每个人的生存尊严和幸福指数。一直以来,几乎每个国家都在持续的关注和研究这一世界性问题。住房作为一种资源,必然涉及社会分配体制。改革开放以前,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分配制度相适应,我国采取国家分配住房的形式。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福利分房这种实物分配方式逐渐被货币分配方式所取代,住房公积金制度便是在此背景下产生。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货币化改革的产物,一方面提高了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另一方面也为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在近年来不断飙升的房价和不断增强的居民住房需求下,制度设计的缺陷也开始逐渐暴露,制度的运行偏离了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目标,一系列公平性争议甚至引发了一些人对住房公积金存在必要性的质疑。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对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属性和制度定位不明确,导致制度相关的法制建设无法没有与制度的运行同步。本文从住房公积金的历史和现状出发,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和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由此说明住房公积金资金属性和制度定位不清晰是造成所有问题的根本性原因。本文综合运用公民住宅权、强制储蓄、互助机制等相关理论,提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储蓄基础上的个人住房专用资金,其所有权归属于缴存职工,即具有私人所有权属性。同时又具有保障性、互助性以及强制性三大核心价值属性。住房公积金制度应该定位为住房保障制度,而政策性住房金融则是实现住房保障目标的外在手段。此处笔者经过研究,从宏观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住房公积金整个制度设计要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建立与其他住房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从而实现保障居民住宅权,“住有所居”的目标。弄清楚了住房公积金究竟是什么之后,针对制度实际运行中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的路径参考。最后文章还强调,明确了制度定位后要真正实行制度改革,必须从立法开始。提升立法层级和水平,出台《住房公积金法》,对住房公积金的运行各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或者干脆制定统一的《住房保障法》,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其他住房保障制度统一于一部法典才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