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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竞争行政许可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限制竞争行政许可了。在对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研究时,是把其纳入行政垄断一并进行考察的,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全面、深入地从反垄断法角度对其研究的,还很少见。本文的基本观点是把限制竞争行政许可作为一种特殊行政垄断来论述的,以反垄断法的视角从四个方面对限制竞争行政许可进行研究的。 第一部分通过对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相关概念的分析,主要的目的在于厘清行政许可和行政垄断与限制竞争行政许可之间的关系。通过比较,可以更好的把握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为对其研究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本部分还对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的表现形式、成因及危害进行了分析,找出原因,便于针对不同表现形式,制定不同的措施来对其进行规制,消除限制竞争行政许可带来的危害。 第二部分从经济角度对限制竞争行政许可进行了分析,揭示了限制竞争行政许可形成的经济动因。通过对“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比较研究,探索出对限制竞争行政许可规制的最佳途径,节约社会成本,消除限制竞争行政许可对市场经济造成的危害,维护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第三部分通过对国外规制限制竞争行政许可制度的比较研究,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规制我国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的行为,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现有规制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的法律制度研究,指出了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规制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的不足,结合《反垄断法》(草案)的内容,在WTO体制框架下,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构建出我国规制限制竞争行政许可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