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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认为"有效需求"是一个宏观总量,不适用于分析住房消费的问题.商品住房大 量空置的原因,就是广大城镇居民需求不足而欲望要求过高而造成的.在住房的供给中,讨论住房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住房的边际成本.由于住房产品的特殊性,为保障最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政府必须通过转移支付为这些居民提供廉价租房.只有通过市场机制即通过市场的供求来分析和评估住房的价格,才能真正实现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那种还停留在呼吁或期盼通过非市场化的即政府价格管制的手段来调控住房的价格的做法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该文给出了增加居民需求和提供有效供给的办法,对如何降低房价提出了自己的对策,指出应根据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提供不同类型的住房,并就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该文对于推进住房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