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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增速放缓的双重压力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付压力不断增加,而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又对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被赋予调节收入再分配和强化参保缴费激励约束的功能,对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和提高参保缴费率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在预期寿命延长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凸显。一方面,退休年龄不变,预期寿命延长,使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时间跨度变长。由于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低于工资增长率,从参保者退休那一刻起,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相对社会平均工资的价值就已经开始下降,在进入高龄以后,相对价值降到一个较低水平,极端情况下甚至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导致高龄老人陷入贫困的风险加大。特别是对于缴费年限短、初始养老金水平低的参保者,即便在养老金调整机制中有高龄倾斜,基本养老金的保障性仍然不足。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企业经营遭遇困难,劳动者就业不稳定,缴费能力下降导致断保、脱保现象日益严重。与此同时,伴随着新业态和新的就业模式的兴起和扩张,非正规就业者规模增加,他们因自身劳动收入不稳定以及对参保内部收益率的不满意,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也面临诸多困难。继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来,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加大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积极推动在城镇就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时代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中提升基本养老金保障能力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而这有赖于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保障性和激励性的提升。那么,现行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发挥保障性和激励性的路径是什么?效果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优化?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探索。本文在明确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构成要素及运行机理的基础上,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约束,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保障性与激励性为切入点,以提供稳定适度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实现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为总体目标,通过比较制度分析、数理推导、数值模拟透析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基于对典型国家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经验总结,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优化的具体路径。本文具体章节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综述国内外关于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相关研究,明确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构成要素,阐述本文的基本研究思路和逻辑框架、主要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以及后续研究展望。第二章致力于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理论分析。论文研究逻辑建构所依赖的基础理论包括生命周期理论、世代交叠模型、社会福利函数和机制设计理论,论文明确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基本内涵及其构成要素,并进一步分析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运行机理。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由待遇水平、待遇领取条件、待遇计发公式和待遇调整四个要素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既定目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对各要素的功能需求决定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需要与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以及劳动力市场就业结构和就业方式的变化保持动态适应,并立足于全面建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战略高度来加以系统设计。第三章聚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历史演进和现实困境。首先详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着重分析不同历史阶段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特征;其次,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各构成要素的保障性和激励性效果进行检验;最后,基于保障性和激励性检验进一步剖析现行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面临的困境和根源。研究发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中最低缴费年限设定偏低,弱化了缴费激励效果,可能导致老年贫困发生率增加;女性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偏低,缴费年限较短和缴费工资基数相对不高,导致她们更易在高龄时陷入贫困;基础养老金同一化的计发比例,会使再增加一年缴费在最终形成的养老金待遇中的价值下降,从而弱化了长缴激励;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偏离预设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难以实现目标保障水平;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表未实现与预期寿命联动,导致个人账户基金收支先天失衡,增加了社会统筹账户基金的支付压力;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虽然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但对缴费年限短、初始养老金水平低的参保者而言,仍存在保障不足的隐患。第四章聚焦典型国家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改革发展与经验借鉴。美国、瑞典、德国和日本都是老龄化进程较快的国家,他们分属不同的福利模式,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结构演变却基本同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经济增速放缓等问题上已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教训。美国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通过引入三个退休年龄形成“早减晚增”激励机制。瑞典基本养老金待遇给付模式从待遇确定型转为缴费确定型,通过搭建缴费型养老金与非缴费型养老金之间的互补关系,保障了所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德国和日本在养老金确定机制中引入了反映人口因素的参数,将待遇调整与养老保险制度财务状况挂钩,前者在控制养老金支出方面取得的效果要明显优于后者。通过对这四个国家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比较,为优化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启示:一是选择适合国情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二是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历史紧密关联,增强缴费激励性;三是注重公平,基本养老金向低收入者倾斜;四是确定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适度水平;五是尽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第五章重点研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优化路径。基于现实困境的问题诊断和国际比较制度分析,在明确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优化的目标和原则后,首先对基本养老金适度保障水平进行测定。基本养老金适度保障水平是介于维持基本生活和不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承受力之间的一个水平,基于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测算出基本养老金适度保障水平的下限为40.8%,基于一般均衡分析得到当前基本养老金最优替代率为50.2%作为上限。其次,基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水平和实现代际平衡所需的应缴费年限,可将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为25年。为提高激励性,对于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者可获得最低养老金保障,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23%。第三,优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公式。优化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将同一化的计发比例改为随缴费年限梯度提高,本文设计了三种优化方案,并对各方案激励性效果进行比较。此外,论文还探讨了如何形成稳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记账利率确定机制,以及实现计发月数与预期寿命动态调整。第四,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由价格指数增长率、工资增长率和领取养老金人数增长率三个参数确定每年基本养老金的涨幅,并在养老金调整机制中引入最低养老金保障机制,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始终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第五,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包括统一定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监察、国民经济统计和编制动态生命表,以及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第六章是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优化对参保人基本养老金的影响分析。本章主要是对优化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保障性效果进行考察,选择不同时期退休的已退休人员和新退休人员,检验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优化以后对他们基本养老金权益的影响。结果发现:首先,在工资增长率保持6%以上,价格指数增长率保持在2.2%时,在2020-2040年基本养老金涨幅基本维持在3.5%-4%之间。其次,对于女性已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短,若其缴费基数也不高,则其在高龄时基本养老金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风险较大,亟须为她们提供最低养老金保障。第三,计发月数与预期寿命联动,会使参保者获得不同程度的超额收益,且越晚退休,超额回报率越大,尽管超额回报率相比固定计发月数表有所下降,但参保者的福利仍是增加的。第四,在引入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优化方案与个人账户计发月数动态调整以后,新退休者的基本养老金相比于现行方案有所下降,但缴费基数较高的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金相对水平仍较高,而缴费较低的参保人在最低养老金保障机制的作用下,始终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第七章为研究结论和研究展望。本文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创新性探索:一是明晰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运行机理。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由待遇水平、待遇领取条件、待遇计发公式和待遇调整构成。待遇水平反映了保障程度,关系着待遇确定机制与筹资机制是否协调;领取条件除了是资格条件,还可以激励长缴费和晚退休;待遇计发公式不仅可以核算参保人的养老金,还发挥着调节收入再分配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功能;待遇调整不仅保护了已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同时还向在职者传递明确的信号,维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有助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通过这四个要素协同运作,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得以长久运行,并发挥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赋予的调节收入分配和强化缴费激励的责任。二是厘清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优化的学理逻辑。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以及日益灵活化的劳动力就业方式,政府对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发挥的保障性和激励性功能的需求发生改变,为减轻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压力,会立足于全面建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高度对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进行优化,在新的待遇水平下,对领取条件、计发公式和待遇调整进行改革,以使待遇确定机制与筹资机制重回协调状态。三是,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激励性和保障性相协调为切入点,立足于当前经济、人口和制度环境的现实约束,本文从整体性和协同性的角度对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进行优化,包括求解基本养老金适度保障水平,并明确提出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且在最低缴费年限上辅以激励因素;强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公式的激励性,并配以注重保障性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有助于实现激励性与保障性的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