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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素养、权利意识也是日趋增强。近十几年来,我国公民通过“上书”建言、维权俨然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一种当然、必要的存在。且在实践中被冠以“公民上书”之名。论文选择以“公民上书”的法理分析作为研究主题,以期运用法学的相关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来全新认识、分析“公民上书”。从而更好的实现其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价值。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民上书”的一般理论。通过对现有文献的研究,总结出当下“公民上书”的历史渊源以及其现有的发展状态。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公民监督权的理论和法律依据,认定“公民上书”的实质即公民行使公民监督权的行为。并将其与公民的听证行为以及信访行为进行横向比较,以此更为全面认识公民“上书”行为。论文第二部分,对“公民上书”进行了价值分析。文章运用人民主权理论、参与民主理论分析了“公民上书”之于民主的积极影响。并且运用法治理论阐述了“公民上书”在法治建设中对我国的立法、司法以及执法产生的法治价值。第三部分论文分析了“公民上书”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实现公民监督权时面临的困境和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论文基于对“公民上书”的事实和价值分析提出了通过加强公民的法律素养从而提升公民“上书”的意识及策略,构建审查、回复机制和诉讼救济渠道等针对公民“上书”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期能更好的帮助公民通过“上书”的方式行使公民监督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