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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作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其事权财权的配置,使地方政府拥有的体育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才能使体育公共资源更加合理的分配,满足县域居民的体育健身需求。 本研究以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事权财权配置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以及数理统计法,以山西省安泽县为案例,对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事权财权配置进行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其一,事权划分理论、财政分权理论、财政转移支付理论,以及域外美国、德国和日本事权财权的划分模式,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事权财权配置提供了理论基础与经验借鉴。其应用路径体现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体育事权和支出范围;明确各级政府的体育职责;健全体育事权与财权的相关法律体系;完善体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二,通过分析山西省安泽县体育公共服务事权财权配置的情况,发现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体育公共服务事权与财权不对称;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事权存在“越位”与“缺位”现象;城乡体育事权与财权失衡的问题。其三,究其问题的成因,主要体现在:税费体制改革后层级政府间体育事权与财权相分离;体育彩票公益金难以覆盖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事权范畴;现行体育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其四,针对上述问题,实现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事权财权的合理配置本文提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理顺政府间关系明确县级政府的体育事权;完善财政体制合理分配县级政府的体育财权;构建合理规范的县域体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与强化县域体育财政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