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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癫痫病患者的母孕期状况、家庭对疾病的认识程度、患者本人的精神--情绪状态、社会--环境状况等非医疗因素对癫痫病的发生、发展及预后的影响程度。并借此完善、制订相应的公共卫生管理对策,减少癫痫病的发生率,提高全社会人群的整体素质。方法:回顾性总结北京市海淀医院功能神经科2008年2月至2012年2月间的癫痫病例。根据患者性别、就诊时年龄、所在区域,从近3000例患者资料中,筛选出儿童、成人患者各100例(男/女比例、城镇/农村病例各为1:1)进行分组研究。用生活质量量表(QOL-31)测定癫痫病患者的生活质量状况;经详细问诊获得癫痫病患者的母孕期状况、患者家庭对癫痫病的认知程度、癫痫病患者本人的精神--情绪状况和所在社会--环境状况等内容并进行量化,用统计学方法分析这些因素对癫痫病患者QOL-31的影响程度。结果:从QOL-31量表看,:癫痫病患者得分正常者11例(5.5%)、较差66例(33.0%)、差65例(32.5%)、很差35例(17.5%)、极差23例(11.5%)。从量化后的非医疗因素数值看,癫痫病患者的家庭氛围(115)、患者出生胎次(94)、患者所在区域经济状况(89)分列前三位,他们对癫痫病的综合影响程度最大。其次为癫痫病患者的母亲孕期情绪状态、患者家庭经济状况、母孕期年龄和患者在家庭中的受重视程度。其它因素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对比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间的非医疗因素对癫痫病的影响程度。华南区域、西北区域的癫痫病患者的家庭氛围最差,西北区域的经济状况和社会习俗影响程度位居前列,文化素养相对较高的华北区域,其“爱面子”的心理也比较严重。来自东北区域的癫痫病患者的社会隔离感最强。结论:影响癫痫病患者的非医疗因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多个因素的交叉或者叠加。从公共卫生管理层次看,我们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对癫痫病的认知程度,尤其要重视对癫痫病患者家庭的综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