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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在经济的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各个领域不断的进行合作与交流,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与利润的最大化使劳务输出成为了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劳务输出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但与之相关的配套立法还十分滞后,甚至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本文以“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从我国劳务输出的历史及现状出发,确定劳务输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对外劳务输出相关法律问题的同案不同判现象。本人重点讨论我国对外劳务输出在我国当前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确定我国政府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完善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相关制度,最终能够达到长期稳定的保障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劳务力良性输出的目的。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的对外劳务输出。从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历史和现状及劳务输出的主要形式和做法入手,结合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的现实状况,从而引出规范和促进劳务输出必要性及重要性。第二部分,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现行法律制度,从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制度入手,指出现行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从而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从而引出在该制度的影响下,劳务输出在实践中所产生的问题。第三部分,我国对外劳务输出法制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现行的劳务输出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在实践中无法可依,从而导致了实践中的同案不同判现象以及判决后产生的或对劳动者,或对劳务输出公司的不利影响。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使劳务输出与劳务派遣两个不同的概念相混淆,从而使劳务输出在现实发展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将《劳动合同法》套入劳务输出则涉及到劳务输出公司为劳务输出人员补缴三险一金的问题;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问题;合同终止后的赔偿金及补偿金的问题;劳动者受伤致一到六级残后的不准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对劳务输出人员构成“供养一生”的问题。这无疑增加了劳务输出公司的成本,最终导致成本转嫁给劳务输出人员的现象。并重点阐述了劳务输出与劳务派遣的区别。第四部分,促进我国对外劳务输出发展的法律建议。纵观菲律宾、印度等其它劳务输出大国的普遍作法,政府在劳务输出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重轻的作用。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在劳务输出中的责任没有得到体现,反将政府责任转嫁给了劳务输出公司,在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中,国家或者说政府必须起到平衡主体力量的作用,既不能让企业承担过重的包袱,也不能视劳务输出人员的各项权益而不顾。从而促进我国劳务输出行业的稳定、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