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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的收入与财产与几十年前相比有了大幅增长,税源也有了大幅增长。但由于我国对于自然人的税收征管水平有限,税收收入流失严重,占据了自然人税收收入很大比例的直接税也存在着税款流失问题,导致直接税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降低贫富差距的职能无法有效发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将房地产税的改革又一次拉入大众视野,2018年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表示将加快对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这些现实因素无不督促着我们要加快建立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的脚步,从而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但是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现在仍只是一个征管理念,我国目前对于如何建立的研究还不是很充分。就现实情况而言,自然人税收征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没有一部具有指导意义的成文法律或者较为完善的法律章节,除此之外,对于自然人涉税信息的掌握也不足,影响税务部门征管效率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也不健全,征管过程中信息化的运用程度也不够。而要想对自然人实行有效的税收征管,先要从法律角度来完善各个税种的实体法律与征管制度,对于税收征管法中的征管流程,要加入自然人相关内容,比如税务登记中就要加入自然人纳税识别号部分,申报制度也要考虑到自然人的特殊性,建立双向申报制度,使自然人自行申报制度与代扣代缴制度能够结合的更好。除了法律层面要进行完善,想要实现对自然人税收的高效征管,还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制度,帮助涉税第三方与其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以及能够促使纳税人申报真实有效信息的自然人纳税信用制度。同时要在征管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建立以数据化处理程序为依托的自然人纳税人税收征管平台。也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能够对税源进行管理,帮助税务机关掌握到自然人个人的收入来源信息与财产信息,这就要求要有完善的现金收入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和财产登记制度。本文对于建立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的思考,先是了解到自然人税收征管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之后在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建立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完善对自然人征管的法律环境,健全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制度建设,加强征管技术支撑,以及完善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