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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现象是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农民失地后往往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来源,在身份认定上,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也不是农村居民,常常被边缘化,由此而引发社会保障待遇的差异化,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与发展。一些失地农民在征地补偿款花光后,由于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种地无田而逐渐沦为城市贫困人群,成为诱发社会不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开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具有突出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源于公民的生存、发展以及人格尊严实现的需要,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本质体现。应该从农民的生存发展需求出发,综合考量失地农民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需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文本选取抚顺这个资源枯竭型城市为研究个案,通过对失地农民现状、成因、权益受损情况等问题的分析,结合目前国内其他城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对建立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深入探讨。文章着重于探讨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完善养老、医疗、教育、就业及最低生活保障,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其生存权的同时,兼顾其发展权,使失去基本生产资料的农民能通过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重新确立生存发展的途径,享受社会发展的各项成果,进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