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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实现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整个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独特的地域性、民族性特点决定了教育均衡发展在民族地区的推行不能一刀切或是简单的遵循东部模式,而是走基于其独特性的特色发展之路。具体而言,民族地区以特色促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中,通过充分尊重和利用民族地区独特性特点实现对民族地区帮扶最优化;二是以学校为主体、自下而上充分利用学校的地缘优势,发挥学校自主发展促进教育均衡的作用。
渝东南民族地区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之一,它在民族文化传承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它以特色促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践探索具有一定的理论启示价值和应用借鉴意义。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个方面来考察渝东南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发现:政府主体的城乡统筹、分层划片、集团办学以及专项援助等举措可以有效的解决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面临的硬件短缺与师资不足等问题,同时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的方式也有利于资源向民族地区合理倾斜;学校主体进行的双语教学、校本教研以及特色学校建设等举措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提高了教师主体性和发挥了学校自主促进教育发展的作用。但是由于政府主体在教育均衡发展中对文化性维度的忽视以及学校自主能力的有限性,加之当前民族地区教育评价改革的滞后造成了当前渝东南民族地区以特色促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中出现了教育质量改善低效以及特色发展形式化与功利化。
我国民族地区自然环境复杂、文化多元,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在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时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升与文化多元性的保护与发展关系,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关系。这既是从提高民族地区的教育投资效率出发,更是从社会和谐、稳定,民族未来的大局考虑。基于此,以及对渝东南民族地区特色实践的考察表明,为提高民族地区以特色促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践的效果有必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进一步明确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其次,重新定位与确立政府与学校主体的角色;最后,构建适切民族地区的教育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