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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制度保障,是法治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证。近年来,腐败的触角也伸向司法领域,我国在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同时,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因此,防治司法腐败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司法腐败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危害着社会公平正义。所以,从源头上治理司法腐败是当务之急。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司法腐败的问题日益凸显。每一种腐败的存在都有生成的土壤和变异的原因,司法腐败也不例外,其发生也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原因,有相关司法制度或机制设计存在的漏洞,也有政府对经济干预的间接影响,还有经济社会变革中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等等,探讨司法腐败的原因,将会帮助我们找寻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腐败的良策。通过对司法腐败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和认清司法腐败的本质,从而在实践上对防治司法腐败发挥积极的借鉴作用。防止司法腐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应该从建设长效机制的角度来考虑,增加司法透明度,建立司法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社会的全方位监督机制来弥补监督的空白;引入专家建议、陪审制度,设立司法工作人员廉政档案,从提升司法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角度,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用外在监督与内在修养的双重结合的方法来防止司法腐败。通过惩治腐败的各项举措,使法律思维成为普通民众与司法职业者的共同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