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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制宪是当前欧盟宏观政治图景下最重大的历史性事件。在一定意义上说,理解欧洲制宪,就是理解欧洲一体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本文以宏观视角观察欧洲制宪,在欧洲宪政模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理解制宪的可能性,在欧洲社会合法性的结构性困境中剖析制宪的有限性,在欧盟东扩的背景下发掘制宪的现实属性。
本文提出,欧洲法律秩序的宪法化主要是欧洲法院司法驱动的成果,它构成了欧洲制宪最坚实的制度基础;但是这样的宪政模式难以克服内生于其中的社会合法性缺陷,欧盟薄弱的社会合法性基础规定了欧洲不可能拥有一部完全规范意义上的宪法;当前的欧洲制宪从根本上说是欧盟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缓解欧盟东扩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而采取的政治策略行为,它对从根本上解决欧盟的社会合法性缺陷不会起到实质性作用。一部缺乏社会合法性基础的欧洲宪法,将使欧盟的运作模式更加僵化,这必然会给东扩后变得更加多元的欧盟带来新的政治风险。